回遷房指的是,原住處被拆遷后,開發商補償給房子的持有者的新房,大家不禁要問,回遷房和
小產權房有什么區別?不少人都以為常聽到的回遷房就是
深圳小產權房,其實這是不對的。二者之間存在以下區別。

1.小產權房是自己沒有獨立的房產證和契證,自己沒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子,而回遷房則相反。
2.“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城市的城中村或城鄉結合部,利用農民宅基地或劃撥的農村集體土地,由開發商或當地村集體開發建設銷售的房屋,它不能獲得國家土地和建設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其“房產證”多由村集體或鄉鎮政府自制頒發。由于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小產權房”的成本較低,所以銷售價格較低,被相當數量的市民“追棒”。
3.回遷房是開發商征收土地時,安置補償給村民的房子。回遷房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用地,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開發商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并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繳納土地出讓金并辦理正式產權登記手續后,即可轉讓該房屋。而商品房部分的對外銷售作為回遷房自然可以享受商品房待遇。
4.“小產權房”是建在集體土地上的,對特定人群銷售的,在集體內部流通的房屋。
回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拆遷人或開發商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遷安置的政策標準以及事先簽訂的拆遷協議,被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